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至早餐店應徵正職工作,與店家談妥月薪2萬4,時領薪資卻只有1萬7千元,換算時薪僅96元。林男向店家反應,老闆娘竟回「合理,我真的是算憑良心耶!」讓林男氣得與對方爭論,事後老闆娘才坦承計算錯誤,補齊剩餘薪資,但雙方才剛簽完和解書,老闆娘又因不滿林男將事件PO網,揚言控訴他損害店譽。

根據報導,林男投訴,上月5日當天到該家早餐店上班,談妥正職工時192小時、月薪2萬4,他上班23天總計工時189.5小時,實領到薪水卻蒸發6千多元。林男向老闆娘反應「我平均每LED跑馬燈天做8.2小時,但是我一個月下來才17028元,你覺得這樣子合理嗎?」對方卻理直氣壯回答,「合理,為什麼不合理?你是PT(計時工讀生)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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